为发挥河南文化资源优势,挖掘保护与宣传我省河南老字号与贡品文化,打造中原传统产品品牌,推动地方经济发展,根据《河南老字号认定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、《中原贡品普查认定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相关要求,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决定开展第八批河南老字号、第七批中原贡品调查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申报
对于符合《规范》和《方案》的相关要求的相关企业,本着自愿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相关规定内容,组织申报相关材料,并填写《第八批河南老字号调查认定和命名推荐表》、《第七批中原贡品调查认定推荐表》(参见附件)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报至各地民协。当地民协将统一整理材料上报至河南省民协河南老字号(中原贡品)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专委会),认定结果以官方回复为准。
二、材料审核
各省辖市民协需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,严格审核申报单位项目的单位名称、营业执照、注册商标、相关行业资质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。申报单位是否具备河南老字号、中原贡品的鲜明特色,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商业文化底蕴,具有鲜明特色的制作、加工、生产的产品或传承技艺。并确保证明性材料事实清楚、准确无误,不存在任何的纠纷与争议。各省辖市民协需确保上报材料的完整性,若有申报单位资料不完整,需督促上报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整理收集完整后再进行申报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各省辖市民协需及时组织开展第八批河南老字号、第七批中原贡品申报工作,指导申报单位认真、准确、清晰的填写《第八批河南老字号调查认定和命名推荐表》、《第七批中原贡品调查认定推荐表》,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《推荐汇总表》。
(二)各省辖市民协需通过材料审核、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申报单位经营状况与历史传承情况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,完整性。对于存在知识产权争议、行业纠纷、行政处罚等问题的商家,原则上不予申报。
(三)对通过各省辖市民协初审拟申报第八批河南老字号、第七批中原贡品的企业,需在当地媒体或网络公司公示七日后,确保无异议或争议,并加盖当地民协公章后,正式申报。
(四)申报文件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,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河南省民协河南老字号专委会(同时报送电子版)。
联系人:高晓月
电 话:17601680969
邮 箱:henanlaozihao@163.com
附件:1.河南老字号调查认定和命名推荐表
2.第七批中原贡品调查认定推荐表
3.推荐汇总表
http://www.jzsmx.com/uploadfile/2020/1201/20201201114832707.docx